大氣環境管理司
負責全國大氣、噪聲、光、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。擬訂和組織實施大氣、噪聲、光、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政策、規劃、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、標 準及規范。承擔大氣、噪聲、光、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和相關環境功能區劃等工作。組織測算并確定區域大氣環境容量,開展大氣環境承載力評估。承擔大氣污染物 來源解析工作。擬訂全國大氣污染防治規劃,指導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。建立對各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。組織劃定大 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,指導或擬訂相關政策、規劃、措施。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。建立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和有毒氣體名錄。承擔大氣污染物排污 許可、總量控制、排污權交易具體工作。建立并組織實施新生產機動車、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監管和信息公開制度。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。負責有關國際 環境公約國內履約工作。
水環境管理司
負責全國水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。擬訂和組織實施水體污染防治政策、規劃、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、標準及規范。擬訂水環境功能區劃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 劃。組織測算并確定水環境容量,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估。擬訂和監督實施國家重點流域、重點海域、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計劃。建立和組織實施跨。▏┙缢w 斷面水質考核制度。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和海岸工程、陸源污染、拆船等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。承擔水污染物排污許可、總量控制、排污權交易具體 工作。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,組織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,指導生態農業建設,參與有關部門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
土壤環境管理司
負責全國土壤、固體廢物、化學品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。擬訂和組織實施土壤、固體廢物、化學品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政策、規劃、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 門規章、標準和規范。擬訂土壤環境功能區劃。組織測算并確定土壤環境容量,開展土壤環境承載力評估。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準、固體廢物進口許 可、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、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。承擔土壤污染物排污許可、總量控制、排污權交易工作。組織開展危險廢物、醫療廢物及電 子等工業產品廢物申報登記。監督管理土壤環境保護、農膜污染防治工作。負責有關國際公約國內履約工作。 |